中共濮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关于元旦春节期间进一步加强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工作的通知

2012-01-06 15:06:37  责任编辑:
  

委内各科室、委属各单位:

     为切实加强元旦春节期间的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提高党员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防止奢侈浪费等不正之风的滋生,确保过一个文明、祥和、廉洁、安定的节日。节日期间,我委全体干部职工要进一步强化廉洁自律意识,模范遵守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制度,树立务实、为民、清廉的良好形象。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严禁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宴请以及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

二、严禁参与赌博,特别是以赌博形式收受财物;

三、严禁违反规定收送“红包”、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

四、严禁单位之间用公款互相走访、相互宴请;

五、严禁用公款支付配偶、子女及其他亲属学习、培训、旅游等费用;

六、严禁以各种名义向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或者个人转嫁、摊派和报销费用,同时,要加强对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管理;

七、严禁利用职务影响,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借机收敛钱财;

八、严禁用公款报销或者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九、严禁借节日之机巧立名目滥发各种实物、津贴补贴、奖金等钱物;

十、要加强监督检查,认真搞好上下监督和相互监督,尤其要加强社会监督。举报电话:0393-6669568。

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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