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濮政任〔2011〕12号文件通知
市人民政府决定:
王旭晓同志任市能源规划建设办公室主任(副县级,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调研员职务;
徐刚旺同志任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调研员;
免去张学周同志工程咨询公司经理职务。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