聂孟军、董瑞杰、王旭晓三名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2011-12-07 11:16:33  责任编辑:李扬
  

 

 

根据濮政任〔2011〕10号文件通知,市人民政府决定:

聂孟军同志任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总经济师(副县级,试用期一年);

董瑞杰同志任市政府重点项目建设办公室(市重大项目稽察特派员办公室)主任(副县级,试用期一年);

王旭晓同志任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调研员。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五日

 


(来源:人事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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